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继承法规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继承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5-17分享到: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