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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卫诉黄燕明离婚及分割股票、中签股票抽签表纠纷案案情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2-12分享到:

「案情」

原告:胡红卫,男,26岁,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员工,住深圳市南油后海村42号。

被告:黄燕明,女,25岁,蛇口三益康泰电子有限公司合同工,住深圳市蛇口槟榔园八24栋405房。

原、被告于199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1992年4月20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未生育子女。后由于双方个性差异,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于1993年5月分居至今。1993年7月8日,原告以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理由,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包括中签的股票抽签表在内的一系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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