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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12-13分享到:

  在以前,人们结婚时要彩礼为的是跟随习俗,同时也是对结婚双方的一种祝福,但是现在人们收受彩礼成为一种攀比的风气,彩礼金额越收越高,这样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要求返还。那么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发生彩礼纠纷怎么办

  彩礼也是一种赠与行为,但是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以结婚为目的。但是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其他的赠与行为。因此,解决彩礼纠纷,应当与给付财物行为的性质加以区别:

  (一)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因违反《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婚约一方在平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财物,以此来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与婚约习俗无关,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三)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双方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财物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的。

  三、彩礼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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