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可以去进行登记处理的时候,也是需要等一段时间的,并不是过去就可以登记离婚的,那么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实施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现在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现在离婚没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的一段缓冲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根据《民法典》 第1077条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
目前没有实施,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有30天可以撤销离婚,相当于是30天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