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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抚养权 儿媳和公公哪个更优先享有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2-21分享到:

  董先生的儿子在一起车祸中丧生,其孙由儿媳抚养。由于想念孙子,他想获得孙子的抚养权,询问是否可行。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方可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如果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老人与儿媳 争夺孙子抚养权

  “现在公婆霸占着我的儿子不肯给我,说是他们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黄女士讲述了因为丈夫的意外去世,而引发的她与公婆之间的抚养权之争。孩子如今在公婆家中,黄女士难得见上一面,她不知道该如何讨回孩子的抚养权。亲人逝去,除了悲痛,还留下一系列扯不清的官司。

  在今年1月,黄女士的丈夫是在交通意外中丧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组织妻子去世的悲痛,黄女士旅游的男孩保管。据黄女士介绍,她的丈夫去世后,公婆把孩子拿起。 “他们是三代单传,公婆想独立抚养孩子。”黄女士说,她自己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没有稳定的工作。为借口,法律的,她没有能力抚养子女。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看到儿子了,每次他们都把孩子藏起来。”黄女士询问,自己能不能从公婆手里争回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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