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子女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子女

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08-30分享到:

  一般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1、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规定如下:一般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监护人怎么认定

  1、成年人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而未成人监护人有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等,产生监护权争议的,可以由法院指定,那么未成年监护人怎么认定

  2、未成年人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作为监护人。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