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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继承继父母遗产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1-18分享到:

  王律师:

  我8岁那年,母亲改嫁到曹,曹某继父。双年展母亲改嫁后,我和弟弟不久就去世,我的继父长大的。后,老人的健康状况不佳的继父,我一直生活在一起,继父和弟弟,和继父拿钱治疗。在6月,继父死了,留下的房子和存款位。我和哥哥讨论,分享遗产的一部分需要,但他以为我是不同的姓氏,房屋他的祖父留下的祖屋,我没有继承。我可以继承继父的财产?陈

  陈先生:

  根据的信分析,已形成你和家长和儿童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继父之间的,你有你的继父的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法适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也明确指出的“孩子”的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的依赖关系。因此,双方的关系已经形成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依赖关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它们之间有依赖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人,由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和成长起来的,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依赖关系。当然,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不在一起生活,继父母抚养教育,或继子女的时间在他们的亲生父母再婚的成年人,并没有抚养教育的继父母,他们之间没有形成的依赖关系。与她的母亲,你是8岁的曹和继父一起生活,一直继父抚养教育下长大,你还是住到他去世的继父,和金钱的继父治疗,履行有义务支持。因此,继父已经形成你们之间的和法律的依赖关系,你有他的继父的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孩子可以是父亲的姓,母亲的名字也没有他们的名字,“曹操”并不会影响您的权利和义务和继父之间的关系,哥哥给你和你否认,你是不同的姓氏没有法律依据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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