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否由一方全部承担
我和老公赖某长期感情不和,近段时间双方正在协商离婚。其他问题都没问题,可是孩子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的儿子刚满5岁,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老公也知道我心里是怎样想的,便装模作样地跟我抢夺,最后又做出让步,说他可以不要孩子,不过前提是我要一个人抚养孩子。还说我要不同意孩子就让他来抚养,他不会要我一分钱的抚养费。为了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好几次我都想答应下来了,可是想想又忍了下去。现在工作这么难找,万一哪天下岗了,孩子跟着我该怎么办。有朋友出主意让我去告赖某,说法律肯定不会支持他的主张,两个人的孩子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抚养呢?请问,如果我真告了,法院能支持赖某的主张吗?
肖红朋友: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他们与子女间的关系。爹永远是爹,娘永远是娘。正因为如此,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都由离婚的父母双方来承担。还有“特殊”情况,那就是法律并不完全拒绝由离婚的一方独自负责孩子的抚养费。相关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费能不能由离婚的一方全部承担,要视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离婚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由一方抚养孩子,而抚养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其负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用。但是,如果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的学习、生活等必须费用,那么为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由一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用的要求则不被法律允许。
总而言之,一切为了孩子着想。你要是不具备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千万不要做出独立抚养孩子的承诺。如果赖某坚持以此作为让孩子随你生活的交换条件,你可以把他推上法庭,相信法庭能做出最有益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