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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2-08分享到: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离婚,孩子只能活一个或多个与党一起住。这样来自双亲家庭成一个单亲家庭,家庭在家庭结构的变化为异常形式在双方父母对儿童保健的原始目标可以只得到的父亲或母亲的单方面的照顾方,这可能留下了深刻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孩子的灵魂。

  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深化和近几年的发展,在离婚诉讼中,双方争取孩子的成长是非常突出的的。因此,法律有利于保护儿童的利益的前提下,家长之间的协议采取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允许的。由于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如果离婚后,抚养子女的,由双方一轮的单方面支持,可以减少父母离婚给孩子心灵的阴影,让孩子不失去他们的父母离婚,为照顾父母共同关心的,在人格,身体,心理的健康成长。同时,一边又取而代之的是双方抚养子女的支持,你不能与子女同住的父母在情感的慰藉,可以缓解自己的孩子造成的心理痛苦的损失,也有利于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和谐的关系,同心协力,支持子女的教育。因此,“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的法院离婚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规定:“有利于保护儿童的利益的受供养子女的父母之间又将协议的前提下,可允许的。“根据此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反过来养育子女,一般需要通过各方的协议,应当由法院批准。随着这个养育,一个一定的客观条件的需要,人民的法院,在反过来依赖于各方达成的协议,应该注意自己的子女,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儿童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这样的前提下,一项协议,法院应当准许。在实践中提高,反过来他们的子女,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如果他们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一般不再视情况实施过程中,法院可告知各方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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