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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养“小三”主动起诉离婚能否成功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26分享到:

  临泉的一个男人和第三个同居,长期夫妇向法院起诉和第一任妻子离婚,结果被法院驳回。

  临泉杨和他的妻子吴和父亲的四个女儿。2005,阳村里一个妇女发展恋情。后来,杨只是远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阳第三同居后,吴冷漠,女儿也不支持。

  2011十二月,杨离婚法庭。在审判期间,吴指责杨的不道德行为,但因其离婚后,没房住,所以拒绝离婚。

  审判之后,法庭认为杨通过离婚的手段,实现住房离吴,自己的好,第三个人在房间里结婚了不恰当的目的,不得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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