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多月离婚孩子应该跟谁生活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4-18分享到:
公众提问:我现在已经怀孕6个多月了,我和丈夫之间的感情很不好,正打算到法院打官司离婚,请问如果离婚了,将来孩子出生了的话,会判决跟谁生活?
律师解答:首先,你在怀孕及哺乳期间,你丈夫不能起诉离婚。其次,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明确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