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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诉状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12-26分享到: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如果矛盾已经不能调解了,一般都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有时候法院可能不会一开始就判离,那么二次起诉离婚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次起诉离婚诉状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年月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二、起诉离婚立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起诉离婚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4、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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