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咋办
虽说公民有婚姻自由,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有权起诉离婚,但婚姻法也有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符合条件,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受理。那么,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咋办?起诉离婚法院不给立案的原因是什么?接下来一起了解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咋办
起诉离婚法院不立案需要寻找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之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因此,通常情况下法院应当场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法院不给立案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不予立案的,要视不予立案的原因来确定如何处理:
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
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3、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的,按规定男方是不能起诉要求离婚的。
4、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当事人可回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上级法院撤销该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责令下级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哪些手续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