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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婚姻法:父母攒助买的车离婚后如何分割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1-15分享到:

  陈先生说,他和妻子结婚5年,两人结婚时无车无房。婚后一年,他们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去年,他们买车,陈先生的父母亲拿出10多万元,并说不需要他还。

  婚后,陈先生的父母曾赞助买了一辆车,这辆车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成为两人争论的焦点。

  陈先生认为,这车是他的父母赞助他的,应该属于他一个人的。而陈先生的妻子却说,车子是老两口赞助给他们夫妻俩的,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的。

  律师看法

  陈先生的父母出资给夫妻俩购买私家车的行为,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且其父母没有特别指出是赠与给陈先生,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应该认定该车为陈先生的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旦离婚,应该按程序平分。

  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赠送的一般小额财产,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对于房产,如果是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证又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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