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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异国寻夫诉讼离婚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2-08分享到:

  张兰(化名)通过网络认识了巴基斯坦男子里泽(化名)。3年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见面不足五次,后丈夫便失去联系。二人婚后有一子,现在正上幼儿园,花费较大,无奈之下张兰将里泽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2011年1月21日,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据了解,张兰曾经结过婚,但因张兰长期在国外出差,导致双方离婚。后在网上张兰认识了里泽,然而两人婚后见面次数很少,在张兰向里泽提出共同抚养孩子的要求后,里泽更是换了手机号,换了工作,神秘消失。庭后,张兰说,根据巴基斯坦的法律,里泽是可以再婚的,而自己必须离婚后才能再结婚。

  法院最后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支付孩子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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